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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违约,施工方索赔时可以收集哪些证据资料?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情形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8月15日 来源: 平顶山工程建筑律师   http://www.szjrlxfls.com/

王博律师平顶山工程建筑律师,现执业于河南民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设单位违约,施工方索赔时可以收集哪些证据资料?

生活中,施工方承接建筑工程项目后,固然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但是,要是遭遇建设单位违约的话,好事就会变坏事。这时,施工方想要建设单位赔偿的,就要收集相关证据资料,才能通过法律途径索偿。那么施工方索赔需要收集那些证据资料呢


建设单位违约施工方可索赔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而,建设单位违约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非是由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社会骚乱等。


倘若双方无法协商赔偿事宜的,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这时承包人就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索偿。通常承包人可以收集下列证据资料: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 


3、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7、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


8、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


9、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1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11、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12、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13、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雪量等;


14、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15、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16、工程会计核算资料;


17、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当然了,仅是有证据资料,往往是不够的,还必须有非常熟悉法律和诉讼的人协助打官司才行,尤其是损失金额大、情况复杂的,建议最好委托专业建筑工程律师提供帮助。



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情形有哪些?

在实践中,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哪些情况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呢却是不少承包人都不知道的事情,以致没有或未能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要求。


发包人导致停工的情形


按照合同法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也就是说,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而,在实践中,发包人要是出现以下情况时,承包人可要求赔偿:


1、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导致工程停工;


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导致工程停工;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或不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导致工程停工;


4、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未及时进行中间结构的验收导致下步工程无法施工而致工程停工;


5、发现地下障碍物、水流或文物造成工程停工;


6、非正常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


7、因发包人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被确认后的工程停工;


8、因发包人提出已施工部分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而引起的停工等。


需要注意的是,承包人最终可以要求那些赔偿人,需要集合具体的损失来定,由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妥善处理赔偿问题。要是协商不成时,可以收集先关证据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尤其是损失金额大、情况复杂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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